房产备案不再视同持有房产证
3月7日,金华开发区教育局提醒在开发区购房并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业主,务必在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房产证,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前两年,湖海塘区块一大批新小区逐步建设完成,部分小区业主尚未办理房产证,但已面临子女入学问题。该区块多家房地产公司向开发区管委会提交申请,要求给小区准业主子女安排入学问题。考虑到湖海塘区块作为城市新兴板块的特殊性,开发区教育局特事特办,对在开发区范围内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建设部门备案的业主,视同持有房产证,按有房无户人员受理报名。
这一临时便民招生政策导致去年东苑小学、湖海塘小学学区内生源爆满,而区域内其他学校无力统筹,最后不得不各扩充两个班。开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因湖海塘区块小区已基本建成,这样的操作办法今年不再执行。在此提醒今后在该区块购房并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业主,务必在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房产证,以免孩子无法在学区内学校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