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个人房屋出租应缴纳房产税
市区个人房屋出租(用于经营)应缴纳房产税,这事去年就开始说了,有的人动作很快,马上就缴了,还享受到最高50%的减免优惠;有的人稍慢点,也享受到了25%的减免;还有的人到现在还在观望中。金华市地税局相关人员说,再犹豫,过了6月30日这最后时限,一分钱的减免优惠也享受不到了。
郑某:积极纳税不吃亏,税款减一半
郑某在市区双溪西路有个店铺,67.49平方米,年租金2.1万元。去年,他看到税务部门宣传出租房征收营业税等税费的消息后,觉得依法纳税也是应该的,就在年底到街道办理了相关事项。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他是按时缴纳,按规定可以享受50%的优惠政策,也算是对依法及时纳税人的一种奖励。 今年1月15日,他觉得缴税要趁早,就到西关街道办事处办理,工作人员说,因为他及时纳税,今年依然可以享受50%的房产税减免政策。优惠后,郑某只要缴纳1491元的房产税。
■金华市地税局点评:对市区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经营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批,按以下不同情况给予一定幅度的减免优惠:纳税人当年度个人房屋出租应纳房产税,在次年1月31日前缴纳入库的,给予应纳房产税50%的减免优惠;在次年6月30日前缴纳入库的,给予应纳房产税25%的减免优惠;在次年6月30日以后缴纳入库的,按规定征收,即不享受任何减免优惠。
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减免优惠政策不再一刀切,而是分层递减,越早缴纳,享受的优惠幅度越大。同时,提醒纳税人,若去年的税款到现在还没有缴纳的,要抓紧了,过了6月份将不再享受减免政策。
6月底之后再补缴的话
一分优惠也没有了
章某在市区西京花园有个店铺,50平方米,年租金1.625万元。今年5月,他因为租客要办营业执照,需要出租房税收完税证明,就到西关街道办事处来缴纳。工作人员一查,发现他去年的税收都没缴,就让他先补缴,并告诉他,如果去年就缴的话,可以享受50%的房产税税收减免政策,只要缴1100元左右就可以了,但现在补缴,只能享受25%的减免政策了,得多缴487.5元税款。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补缴虽然优惠的幅度少去了,但毕竟还有,如果6月底之后再补缴的话,就一点优惠也没有了,直接就全额征收了,那就要多缴975元税款了。
章某一听,连说还算运气,补缴完去年的房产税,还把今年的房产税也一并缴了,“今年的就享受50%的优惠政策了”。
■金华市地税局点评:西关街道办事处的做法非常值得一提,他们与工商联手,从源头控制税源,取得不错的效果。
具体做法:纳税人新办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告知,需报送经营场所证明(该证明需要到社区、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到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会让其先出示出租房税收完税凭证,若已完税就可以盖章,没有就先补缴税收后盖章。
自家的店铺自己开店也要缴税
西关街道婺星社区章宅村有位村民,他是用自己家的店铺自己经营开店的,一直认为出租房税收这事跟自己无关。最近,因为要办营业执照,涉及到出租房税收完税证明,他跑到街道咨询,工作人员帮他算出应该缴纳的税款。他一听就开始大吵大闹,还把人家办公电话给砸了,并到处投诉。在得到耐心的解释后,才慢慢平息下来。
■金华市地税局点评:《金华市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有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征收房产税。在房屋使用次月起缴纳,按年征收,年应征房产税税款=房产原值×70%×1.2%”。因此,用自己家的店铺自己经营开店的,也需要缴纳房产税。
《金华市区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可登录/www.jhcs.gov.cn查阅)
就算把店铺卖了
也得把税款结清了才能卖得掉
陈某在市区江北有一个原先用于出租的店铺想卖,因为一直没谈拢,所以也就没有缴纳出租房税收。他想,反正都要卖了,还花那钱干嘛,能省就省呗。现在听人说,这税是逃不掉的。他有些纳闷:“怎么就逃不掉了?”
■金华市地税局点评:市区非住房在产权过户时,需要到主管税务分局开具纳税证明才能办理。若以前年度至产权过户期间未足额缴纳相关税费的,税务部门将追缴全部所欠税费后方予以开具纳税证明。同时,涉及以前年度的税费不予享受减免税政策,反而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