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本级2015年度第一批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和经济责任两责联审项目公示
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和《金华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党政正职“两责联审”办法》(金市组〔2010〕20号)的规定,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两个结合”的要求,现将2015年初计划安排的领导干部“两责联审”项目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履行选人用人责任和经济责任情况,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年中将开展随机抽签定点审计,使计划安排由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时点管理为过程管理。
公示受理部门: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机关大楼1212室;邮编:321017;电话:82469267。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机关大楼1525室;邮编:321017;电话:12380。
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机关大楼815室;邮编:321017;电话:82469676。
中共金华市纪委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金华市审计局
2015年1月29日
市直机关部门(单位)“两责联审”公示名单
序号 | “两责联审”对象 | “两责联审”时间 |
1 | 市商务局(粮食局、贸促会)局长、党组书记 江国富 | 上半年 |
2 | 市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徐东成 | 上半年 |
3 | 市统计局局长、党委书记 郑迪元 | 上半年 |
4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主任)、党组书记 张维源 | 上半年 |
5 | 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楼余产 | 上半年 |
6 | 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叶青 | 上半年 |
7 | 原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金艳 | 上半年 |
8 | 原市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吴国平 | 上半年 |
9 | 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志妙 | 上半年 |
10 | 原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 潜高星 | 上半年 |
1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丁路 | 下半年 |
12 | 市社科联主席、党组成员 吴远龙 | 下半年 |
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 “两责联审”公示名单
序号 | “两责联审”对象 | “两责联审”时间 |
1 | 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朱长林 | 下半年 |
2 | 浦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荣生 | 下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