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溪区棚改工程再创佳绩
美溪区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将棚户区改造工程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任务。2008年,全区共实施棚户区改造50000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3栋,共投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1700多万元,可安置近600户职工群众入住新居。
2009年,美溪区预计投资22,452万元改造棚户区,总占地面积为34.97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为24.28万平方米,拟建居住面积为18.71万平方米。一期棚改建设工程已全面启动,总建筑面积70,127.53平方米,共计15栋楼,1352户。二期棚改建设工程,共计11.69万平方米,新建楼房26栋,可解决2340户职工群众住房问题。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美溪区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和本地的资源优势,千方百计地压缩基本建设成本,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和开发企业,努力做到四个转换:一是利用汤旺河清淤修筑防洪堤坝项目清理出的4万立米的沙石无偿提供给开发商,转换成为区政府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的物资投入;二是利用美溪建材公司生产的冬储水泥资源,以每吨290元的最低价格转付给开发商,转换成为区政府在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地方政策扶持;三是利用本地的采石场资源,以成本价格为开发商提供建筑用石材,转换成区政府在棚改工程中的对开发商材料支持;四是利用好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免除一切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转让金、销售税等各项费用,转换成棚改工程降低房价的资金支撑。通过上述措施的有力推动,房屋的销售价格比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降低了近一半左右,达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房价的期望值。
为了保障拆迁工作和谐、有序地进行,美溪区专门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棚改工作专项推进组,协调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具体实施中切实做到三个维护:一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被拆迁人切身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和谐拆迁。二是最大限度地维护百姓经济,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做到合理拆迁。三是最大限度地照顾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做到人性化拆迁。截止目前,全区棚改工程推进速度较快,预计10月底,一期棚改工程将全面竣工,届时,棚户区内的居民将回迁到新区,住上楼房,告别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