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乡林区基层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做到四个坚持
朗乡林区基层法院于4月3日下午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会议由法院副院长韩志江同志主持,副院长韩志江同志传达了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孙法权副院长宣读了朗乡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了动员讲话,林业局委员会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第四指导检查组组长张明亮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做了指导讲话。
王亚东院长在讲话中要求全院党员干部在学习践活动中,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统一思想。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活动中,要认真联系思想实际,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上来,统一到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院党组的工作思路上来。二是坚持重点突出。要找准自身存在的影响科学发展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及民生的疑难问题,深挖根源,剖析检查,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三是坚持正面教育。要按照全局动员大会上党委书记马新民同志的讲话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院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各负其责,确保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保证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次。各庭室自己安排好自学时间。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要加强指导检查。
林业局委员会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第四指导检查组组长张明亮同志介绍了指导组的工作职责,对朗乡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领会中央、省市、党委工作要求;二是做好与检查组沟通,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审判、执行业务,结合法院特点,结合干警实际;三是要准确把握原则,找准问题,确定好主题,确定好载体;四是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