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照护标准即将实施
7月23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省近日发布浙江省级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于7月30日起实施,我市同步实施这一标准。
据了解,科学、统一的分级护理标准和服务规范,有利于养老机构提供更细致的老年护理服务,进一步引导我省照护行业规范发展。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当前全国养老机构护理级别、分级名称各不相同,缺少统一的服务规范,由此出现不同的养老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标准不一,老年人转院时需重新进行身体评估等。
鉴于这种情况,该标准起草团队在我省各地多家养老院开展调研,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精神状态和沟通能力、健康风险及照护难易程度等,将护理级别分为三级、二级、一级、特一级、特二级、特三级、专需等七类,并细致区分了不同护理级别的分级依据,如无法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为二级护理、无法自行翻身为特三级护理。
同时,该标准还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分级护理服务规范。以专需护理为例,在基本服务外应当为老人提供持续的床边护理,并随时记录特殊情况,通过制订护理计划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压疮护理、康复护理及其他专业护理服务,为失智老人安排专门的照护区域、开展认知训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