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新政
5月12日下午,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金华家长们最为关心的升学问题,发布会上都有了答案。
《意见》明确,我市实施“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按审批地招生。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平台以外组织招生。早在今年3月,我省教育厅就发布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全面推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此次我市《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公布,对今年的招生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招生政策四大变化
与往年相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基本稳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招生范围的变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金华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在金华市范围内招生,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本行政区范围内招生,县(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在审批地招不足且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市教育局核准可以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跨市域招生。比如,某民办学校是由东阳市教育局审批的,属于东阳市教育局的管辖范围,按照新政就要在东阳市内招生,如果在东阳招不足且学校具有寄宿条件,经金华市教育局核准后可以到其他县(市、区)补招。
二是报名时间的变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2020年公民同招报名时间从各县(市、区)招生实施方案发布后开始。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往年存在民办学校早于公办学校提前掐尖招生现象,实行公民同招后,一个学生同一时间只能选择报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不能两者兼报。
三是报名形式的变化。今年开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入学报名,招生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简言之,今年不管是报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通过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报名,公办和民办学校兼报的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民办学校也无法通过系统进行预报名。
四是民办学校录取方式的变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与当地政府部门原先订有协议,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但不得选择生源。
另外,2020年我市将继续做好保障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保障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含武警部队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子女,人才子女入学。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科学确定招生学区,合理控制班额。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登记学籍,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迁移。规范收费行为,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教育,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向招录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核定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及时查处。政策咨询电话:0579-82469762;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65199。
【政策问答】
为便于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市教育局就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1.就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分别需具备何种条件?
答: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和往年一样,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如果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等因素考虑,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实施分流。完成学区内学生的录取后如果有空余学位,可分批组织学区内“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和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随迁子女报名。民办学校的报名条件是符合在当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享受在当地公办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当地民办学校入学报名。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2个志愿,其中可以填报1个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当地招生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不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果报名志愿电脑随机派位没有派中,将自动转入调剂志愿。如果所填调剂志愿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已经超出核定的招生计划数,该调剂志愿自动失效。如果所填调剂志愿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后还有学位空余,将根据调剂志愿人数确定录取方式。如果调剂志愿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果调剂志愿人数多于空余数,也将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如果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没有派中,可以回到公办学校报名吗?
答:在民办学校已报名但未录取的儿童少年,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继续参加未招满的民办学校报名,也可以进入公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补报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也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公办学校报名后根据公办学校已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能直升其初中部吗?
答: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含同一个投资主体在同一辖地内的非同一个法人单位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小学报名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剩余学额面向辖地统一招录;其小学报名人数多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也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从2021年起,参加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小学部就读年限不得少于3年。
4.如何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是否真正做到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为此,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建立更高水平的公平保障机制。我们会及时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组织公证机构参与电脑派位。最后是强化执纪问责。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全过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或者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教育行政部门,纪检部门将按管理权限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