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鼓励提前淘汰老旧营运车
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步伐,打赢蓝天保卫战,市区已制订和发布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已提前淘汰营运车辆,车主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助。根据车辆类型、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及车辆淘汰时间不同,车主可获得2400元至4.2万元不等的补助。
据了解,老旧营运车辆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根据我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分解任务,市区淘汰基数为1402辆,淘汰任务为586辆,其中2019年淘汰200辆,2020年淘汰386辆。
受补助车辆应符合3个条件:一是在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上牌;二是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注销时间、车辆报废时间都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三是距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半年及以上。
市区老旧营运车辆提前淘汰补助标准显示,按车辆注册登记日期分为2009年、2010、2011、2012年、2013年及以后共五档,每档又分为微(轻)型(≤4500kg)、中型(4500kg~1.2万kg)和重型(≥1.2万kg)3级。我们注意到,注册登记时间越晚、淘汰时间越早、车辆吨位越重,则补助金额越高。以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的中型车为例,2019年12月31日前淘汰可获2万元补助,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淘汰可获1.2万元补助,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淘汰补助6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为2009年和2010年的老旧营运车辆,需要关注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时间节点;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2013年及以后的老旧营运车辆,需要关注2020年6月30日时间节点。”市商务局相关人士解释,补助政策是鼓励车主越早淘汰越好,每过一个时间节点补助将明显下降。
据悉,市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国资委、商务等部门在金华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申请受理点”,委托开展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补助相关工作。市区车辆报废回收注销受理(拆解)点与补助申请受理点设在同一地点,便于为车主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