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共享单车监管要动真格
暂扣(代清理)共享单车
6月4日,金华日报《市区共享单车监管面临治标之困》一文报道了市区共享单车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6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对市区共享单车基本情况以及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编制情况进行介绍。
据悉,去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付诸实施。不过因为《实施意见》暂未设定共享单车市场准入等限制性条款,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相关部门也在谋划另辟蹊径监管共享单车。
市区累计投放单车多达八万余辆
据了解,市区的共享单车自2017年3月开始投放,先后有6个共享单车品牌(ofo、哈罗、青桔、摩拜、酷奇、健康)累计投放单车8万余辆,另有2家运营企业投放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目前,实际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4家,共享电单车2家,共享单车约3万辆。
2018年7月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增补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约2万米,尽可能满足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并且统一将停车位标线调整为醒目的蓝色标线,提高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识别度。
针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路面管理不到位和废弃单车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经常性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整治,落实了一处占地15亩的停车场,用于停放强制清运的共享单车。已累计清运乱停放共享单车4.9万余辆(含停止运营的2个共享单车品牌的遗弃单车3800余辆),并对哈啰单车、青桔单车、叮当出行(电单车)3家企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共享单车监管相关规定去年底出台
2018年3月,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共享单车政策制定工作专班,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金华市区共享单车行业开展调研,以调研为基础结合了杭州、南京等地管理经验,起草形成《关于规范金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经过反复研究修订后经市政府同意。
2018年12月底,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华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着重对政府部门职责、企业经营服务要求、限制和退出机制、法律责任及救济途径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推动共享单车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局面。
根据《实施意见》,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市区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并召集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牵头相关部门编制城市道路共享单车停放区域技术导则;负责牵头制定市区共享单车总量规模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建立市区共享单车监管信息平台。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共享单车在市区人行道的停车泊位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服务质量监管;负责指导、督促下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共享单车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参与建立市区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参与编制城市道路共享单车停放区域技术导则。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已多次召集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探讨共享单车管理重点工作,未来将重点推进建立共享单车总量调控机制、市区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提升市区共享单车管理水平。
用考核手段动态管理总量调控
目前,市区共享单车企业的日常管理主要依托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召集各单车企业市区运营负责人,督促做好运营管理工作,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沟通联系和实时交办单车停放秩序整改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对单车乱停放占道现象严重的路段进行清理。同时,市区实行共享单车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各单车运营企业按照市区街道行政区域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及时根据指令加强网格内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行责任认领包干制,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在重点时段加强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各自认领一个区块安排专人,重点加强江北银泰、江南福泰隆、金东万达三个核心商圈及高铁站北广场周边区域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停放秩序均由认领企业统一维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共享单车属于新生事物,经与市交警、综合执法部门了解,我市现有法规中,仅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级法律法规中对自行车骑行、停放方面的部分规定进行管理。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我市《实施意见》不得新增无上位法支撑的管理条款,不得在准入上加以额外限制,不得禁止发展共享电单车。为此,《实施意见》暂未设定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实际管理效果。
“在《实施意见》法制未能突破之前,我们将配合市行政执法局推进建立市区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机制,用考核的手段实现共享单车动态管理、总量调控的目的,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运营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积极与市人大联系,争取将《实施意见》列入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推进共享单车地方管理法规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共享单车管理现有政策法规不完善、新业态监管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