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联办
“我特意带了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来办理失业登记,想着可以办理失业金领取,没想到如今‘最多跑一次’改革越改越顺,连我认为最基本的材料都免了。”王先生说。据了解,王先生是我市推行失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以来第一个体验者。
自8月21日开始,市人力社保局正式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两个事项整合至“一件事”联办,实现业务经办“全面提速”,真正做到“一件事情、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作为全省人力社保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领跑者”综合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深入推进失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市人力社保局于近期梳理归集部门内与失业相关联的两个办事事项,规范编制失业“一件事”办事“八统一”标准和办事指南,构建完成“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统一出件”政务服务办事模式。据统计,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两个事项,试点前合计需要提供11份材料,现在“一证通办”,精简率91%;试点前共计需要8个工作日,现在已实现即办即走。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需主动进行告知,市人力社保局也将通过数据比对进行判断,并及时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