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
现将《全市旅游行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全市旅游行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
《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以下简称 《禁放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浓厚氛围,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的工作目标,市旅游发展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集中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 “动员发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宣传引导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原则,突出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拓展互联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禁放观念和意识,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普及到千家万户,确保实现旅游行业宣传领域全覆盖,宣传范围无死角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是做好禁放承诺工作。组织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签订禁放承诺书,要求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严格落实《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不在禁鞭区域内非法储存、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星级饭店不允许提供烟花爆竹燃放服务,婚宴预订合同书增加“禁燃鞭炮”条款;A级景区设置禁放标识,做到提醒告知;及时劝阻、制止、举报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是开展禁放志愿服务活动。指导窗口人员,做好禁放的服务工作。针对“开门鞭”、“开工鞭”、“迎新鞭”、“喜庆鞭”等突出问题,积极策划文明旅游、文明宣传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耐心细致、千方百计把宣传引导工作做深做实。
三是营造禁放浓厚氛围。全市旅游企业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刊播烟花爆竹禁放有关规定、《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等内容。制作旅游行业禁放宣传品,并进行发放;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提高旅游行业人员禁放意识,营造旅游行业禁放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部署到位。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总体目标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宣传具体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部署和安排。
二是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根据《方案》,制定各自的方案。11月30日前,务必完成第一轮宣传组织部署,并报送《方案》;12月15日前,宣传发动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三是密切协作,配合到位。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增强主动作为意识,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宣传发动不留死角、无缝对接。请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做好各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请于11月30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手机等联系方式报送市旅游发展委监管科,联系人:曲晓琳;联系电话:5313341;电子邮箱:wh33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