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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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自2020年2月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即1719元/人/月。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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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4:30: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