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切实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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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一是确保经费开支规范合理。参照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标准,审核预算内容的必要性,核定费用条目的合理性,通过合理确定市级农业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确保普查工作科学高效。为不断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支持统计部门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通过对PDA设备需求进行摸底统计,合理确定市级PDA设备数量,并将市级负担的PDA购置经费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效能。
三是确保资金拨付有序及时。统筹考虑农普工作的时间要求、进度安排及市级财力水平,将农普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分年度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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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7:09: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