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小升规企业社保费集中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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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7月2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减轻企业负担,市社保局根据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提供的2014年—2016年度“小升规”企业名单,开展2017年度“小升规”企业社保费集中减征工作,减征申报期为2017年6月份,费款所属期为2017年5月份。
据了解,这一次减征主要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2013〕118号)文件精神,共惠及市本级企业196家,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征金额为392.9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征金额为140.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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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0:27: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