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轨道交通如何管理
6月19日从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获悉,这是为建设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的全面开工作准备,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勘探全部完成。6月17日,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工程金华市区段开始进行绿化迁移,标志着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前期实质性工作的正式启动。紧接着将依次对金华站、双溪西路站、八一南街站、万达广场站、金华南站等第一批开工建设的站点进行绿化迁移。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将开工建设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工程,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急工程所急、急工程所思、急工程所想”,围绕今年7月开工建设这一节点目标,加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交通导改、管线迁移及工程施工围挡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后,相关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项目(金华市区段)绿化迁移方案。
绿化迁移是轨道交通工程开工前道路导改、管线迁移工作的前置条件,为实现今年7月具备土建工程正式开工条件的节点目标,各区园林绿化办以“一天都不耽搁”的紧迫感,组织园林绿化迁移工作。
另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金华市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确保轨道交通建设有序推进,市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金华市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据了解,轨道交通规划体系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站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轨道交通修建性详细规划、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轨道交通规划体系规划控制
据了解,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实施及运营阶段等情况划定规划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轨道交通建成后安全运营。其中,轨道交通应当在以下范围划定规划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其结构外侧10米之内为规划保护区,其结构外侧10米之外、50米之内为建设控制区。
(二)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其外边线外侧10米之内为规划保护区,其外边线外侧10米之外、30米之内为建设控制区。
(三)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直升电梯等建筑物、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范围:其外侧5米之内为规划保护区,其外侧5米之外、10米之内为建设控制区。
(四)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其结构外侧50米之内为规划保护区,其结构外侧50米之外、100米之内为建设控制区。
(五)特殊困难地段的控制范围另行论证确定。
同时,轨道交通建设控制区内进行下列建设的,需要申请行政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保护方案并委托具有评估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有关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应当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前,在书面征求金义东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市轨道交通公司)意见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不需要申请行政许可的,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前征得金义东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同意。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钻探、取土、地面堆卸载、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
(三)新建塘坝、开挖河道和水渠、泄洪排水、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
(五)在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隧道段疏浚作业。
(六)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建设的其他行为。
轨道交通规划体系规划建设管理
据了解,沿线各地应当依法将轨道交通、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公用设施以及征地拆迁安置建设用地一并纳入轨道交通建设用地开发范围,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报批土地,并依法办理相关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划拨手续。
其中,市轨道交通公司通过划拨或者出让方式取得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既有道路上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划拨方式供给市轨道交通公司,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区间隧道地下空间使用权不办理土地相关手续,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办理行政许可。经批准的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变更用途,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同时,市轨道交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设备供应等,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符合保护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