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整治规范市区近岸养殖用海助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8月25日,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威海市区养殖用海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对初村至影视城、小石岛至远遥咀等市区7处海域内的筏架及网箱养殖设施清理工作。
根据要求,用海人要在2017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其中,网箱养殖设施要于2015年11月30日前拆除完毕,非法养殖设施要于2016年10月31日前拆除完毕。
近年来,威海市以建设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创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对海水养殖场育苗场渔港码头进行了治理,共有255个单位被评为环境一类单位,涉渔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提升;先后实施20个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带动社会投资10亿多元,受损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成为全国海洋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先后建立刘公岛、小石岛等7个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和一批省市级海洋保护区,保护面积近4万公顷,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年增殖放流渔业经济品种超过10亿单位,近海渔业资源得到有效补充和恢复。下步,威海市将根据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市区养殖用海整治规范,进一步优化提升近岸海域供给服务功能,深层次挖掘海洋开发利用潜力,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