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放管服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政府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印发《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我市将按照“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目标定位,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原则,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健全“依法行政、科学高效、立足实际、与时俱进”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构建“放管服”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政府服务体系,努力营造宽进严管、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 明确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根据《意见》,有八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贯彻落实“双告知”机制、明确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推进证照信息化联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其中,我市登记注册部门、审批部门根据***公布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省政府公布的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做好工商登记、审批工作。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省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监督。登记注册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商事登记‘双告知’工作流程”落实改革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四单一网”及审批制度改革专项考核指标。
同时,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有专门执法力量的,由其牵头负责查处;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决定,可依法提请市场监管(工商)部门牵头共同予以查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结合审批事项特点、行业管理风险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商品的监管,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及时查处未按规定报经审批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根据《意见》,我市各职能部门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建立当地的“一单、两库、一细则”,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同时,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切实通过“金华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地归集经营者的主体信息、许可信息、处罚信息、荣誉信息和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加强研究数据交换策略,加快完成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并实现上与省级部门、下与县级部门、横向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同时,各职能部门将与时俱进革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进部门纵向横向之间的监测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深化信息监管质量,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在部门年度预算中要做好专项经费列项保障;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格局整体推进社会共治。
商事登记“双告知”工作包含两大环节
根据《意见》,商事登记“双告知”工作包含告知申请人和告知审批部门两大环节。
其中,告知申请人流程为:申请人在登记注册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时,登记注册部门应当依据《目录》告知申请人,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目录内事项的,应当到目录内规定的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书面承诺已知悉登记机关告知的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各级登记注册部门要在办事大厅服务场所陈列、外网平台公开《目录》,供办事人员自行取阅查询;在咨询服务、登记发照环节提示办事人员领取《目录》。
据了解,告知审批部门工作流程为:告知信息生成、告知信息推送、告知信息通知、告知信息认领、相关信息反馈等。其中,在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时,由登记注册部门依据申请人申报信息和《目录》在内部业务系统做好后置审批项目的勾选或自动勾选;在登记注册后,由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包含后置审批事项信息),定时推送至“双告知”平台;“双告知”平台自动对归集的登记注册信息,按照审批部门、后置审批项目进行分类,并由平台按部门类别向管理员发送短信通知;对是否涉及后置审批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其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也统一归集于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供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平台预置的审批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员接收短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双告知”平台完成信息认领。市级部门管理员负责设置和调整对应上下级部门用户。对审批部门为省级以上并尚未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对应职能部门认领并分流转报;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认领数据后,应及时将审批信息、监管信息推送至市电子证照库,完成信息归集,为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审批监管数据。暂未接入市电子证照库的,应在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反馈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