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年龄扩大到12周岁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残联获悉,自2015年起,威海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年龄扩大到12周岁,全市284名0至12岁残疾儿童将率先从中获益。凡是符合条件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儿童可以于10月底前报名。
此次救助对象范围为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并持有《残疾人证》,且经专业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监护人同意,并自愿在定点康复机构参加训练的0至12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符合矫治手术条件)、孤独症儿童和脑瘫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须诊断明确(有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在家庭成员配合下,保证救助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脑瘫、智力残疾儿童须生命体征稳定,聋儿须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肢体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到16岁。
据了解,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将被安排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听障、脑瘫、智障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其中听障儿童为其免费配发助听器;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每人15000元(其中手术费10000元、术后康复训练费及辅助器具装配费5000元)。康复训练时间周期分别为:脑瘫儿童每年不少于9个月,听力、孤独症儿童每年不少于10个月,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周期从今年起不少于6个月。
据悉,凡符合条件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儿童应在10月底前报名。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儿童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办理。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及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由各区市、开发区残联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将被安排到市级以上残联认定的准入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救助对象每年审核一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