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专项整治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检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环保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彻底整改机动车环保检验存在的检测数据不准、不真的突出问题,近日,我市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部门以及省环保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整治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经省环保厅组织验收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线)和经市环保局同意试运行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线)。各环检机构于3月31日前对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开展自查,4月1日起,各区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的环检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对市区各环检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各区市环检机构进行抽查。市级检查整治行动于5月31日前完成。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5:55: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