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州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发改[2016]236号),及发包价未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及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2015年)要求,广州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服务通过询价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询价项目工作内容为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完成《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及协助备案,直至报告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如不能通过,服务单位应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完成备案。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20-85541005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街
五、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广州市于天河区大观街,道路全长1.38公里,双向三车道建设,道路宽度为15米。工程包括道路、雨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1.1亿元。
六、咨询服务时限:服务单位应于《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合同》生效后30天内,编制完成《大观街道路扩建一期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并协助建设单位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咨询服务费用:本项目投标限价为18万元,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
受。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投标人的注册地如果为广东省外,则需要在投标报名之前完成广东省省外企业进粤备案手续,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接受。
4、资质要求:应持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勘察单位证书。
5、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其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以上。
6、从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广州市完成过30万(含3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未在处罚期内)。
8、没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6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16年5月19日23时59分。
十、投标的时间及地点:
l、现场递交资料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至10:30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二楼205室。
3、投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十一、投标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l、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十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投标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未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二、参加投标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参加投标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参加投标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建设单位依据各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由建设单位专家组依据评分标准决定承包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信息网网站公示,并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四、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天河区信息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十五、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询价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六、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网站发布。
十八、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信息网网站发布,视作己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天河区信息网网站自行。
***:评分标准表
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评分标准(大观路扩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