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全面开展酵米面制品监管执法工作
为有效防控酵米面制品中米酵菌酸污染风险,充分汲取“酸汤子”中毒事件教训,近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酵米面制品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一、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排查辖区酵米面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动态掌握相关企业(小作坊)的名称、取得许可(核准)情况、主要原辅料来源、生产地址、销售区域等信息,切实了解并掌握本辖区酵米面制品生产者基本情况。
二、严格许可核准审批。鉴于酵米面制品风险程度高,对申请酵米面制品生产许可(核准)的企业(小作坊),审慎实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在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未依法备案企业标准情况下,不受理酵米面制品生产许可(核准)。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酵米面制品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防范米酵菌酸污染风险。一要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要求。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和查验原辅料,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要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加工酵米面制品。二要加强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应建立并严格落实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验证、原辅料清洗、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措施,避免产品污染,并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状及保质期限,保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使用的容器和工用具清洁,严格控制食品原料浸泡时间。三要建立完善产品追溯体系。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监督。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将酵米面制品生产者参照高风险等级开展监管工作,加大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米酵菌酸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停产后需恢复生产的,要及时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加强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发现存在米酵菌酸污染风险的,要督促排查原因、彻底整改,确保问题产品不出厂;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无照无证以及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