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食盐本月告别政府定价6种常用盐有了最高价
7月27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省物价局发布的《山东省关于改革食盐价格管理的通知》,从本月起,我省的食盐价格不再属于政府定价,而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基本品种和非基本品种,由政府定价管理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根据通知,食盐基本品种按照满足普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市场占有份额等因素确定,市场上常见的复合膜包装的粉精盐、绿色精制盐、海晶盐、颗粒盐、低钠盐和绿色低钠盐等6种均调整为政府指导价。
我省食盐基本品种最高零售价格为:粉精盐(500克复合膜)1.2元;绿色精制盐、海晶盐、颗粒盐(400克复合膜)1.6元;绿色精制盐、海晶盐、颗粒盐(500克复合膜)2元;低钠盐(400克复合膜)2.4元;低钠盐(500克复合膜)2.9元;绿色低钠盐(400克复合膜)2.8元。也就是说,在不超过这些最高零售价的前提下,食盐经营企业可自行确定零售价格。
非基本品种、国外进口食盐、外省调入食盐由政府定价管理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省盐务局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制定零售价格。
按照《通知》要求,市物价局将严肃查处食盐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