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147万
去年10月,金华市残联会同婺城区残联、金东区残联、开发区残工委办公室对市区残疾人实施意外伤害保险,截至上月底,已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147万元。婺城区长山乡卢家村的残疾人杜先生就是其中一名受益者。
杜先生腿脚不好,属于肢体三级残疾。今年1月21日,他在家烧早饭时,不慎引燃了羽绒服,导致全身多处烧伤。经医院鉴定,烧伤面积达20%,其中深度烧伤3%,三度烧伤面积15%。
经过治疗,杜先生在今年3月28日出院,共花费医疗费用13.05万余元,其中社保报销71711.7元,个人负担5.88万余元。得知消息后,理赔方中国人寿保险金华分公司立即展开理赔报销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为他提供了理赔金154711.66元。其中,报销医疗费用24211.66元,每日住院护理费用按150元/日的标准给付10500元,并提供一次性烧伤残疾保险金12万元。
去年10月,金华市残联会同婺城区残联、金东区残联、开发区残工委办公室对市区21438名残疾人,实施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交保费30元,保期一年。残疾人在这一年内如果发生意外,可取得如下赔偿:意外身故赔付20万元;意外医疗累计最高赔付8万元;意外住院补贴每天150元,90天为限,累计1.35万元。同时,赠送四大项保险:乘坐飞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烧伤)赔付80万元;乘坐火车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烧伤)赔付20万元;乘坐轮船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烧伤)赔付20万元;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10万元,乘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了解到,金华市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以来至2016年6月底,共为24名残疾人完成理赔给付38个项目,理赔金额147.62万元,其中死亡赔付6人,赔付120万元,烧伤和医疗费用赔付32项,理赔金额27.62万元。
市残联党组成员马良星说,残疾人是特殊的弱势群体,由于自身功能障碍,残疾人在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更容易遭受意外伤害。实施残疾人意外保险后,为残疾人提供的意外保险保障,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缓解生活压力,提高生活质量。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一项顺民意、惠民生的德政工程,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