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二批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黑政办规[2020]3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1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市委十二届106次常委会、市政府十四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援企稳岗促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经企业申请,市工信局初步认定、多部门联合会审认定,黑龙江天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符合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现将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企业名单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联合认定会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反映。联系地址:伊美区迎宾路5号,联系电话:0458--3602098 138****2603
黑龙江天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大商伊春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伊春市双运客运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黑龙江省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伊春市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望企业
联合认定会审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