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服务方式,采取主动与各企事业单位沟通、编制操作指南等有力措施,已完成237家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登记与核发工作,努力做到“应发尽发”,为各企事业单位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和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为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重新调整了核发工作方案,于2月下旬成立了排污许可核发与登记工作专班,在局机关环评法规科、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抽调8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对各申请单位提供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编制的《黑龙江省排污单位登记管理填报指南》,转发《排污许可登记答疑问题汇总》等技术文件。针对全市实际情况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登记操作流程》,企业只需要按指南操作就可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上完成填报登记,其回执则由排污单位自行登记保存,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企业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为解决企事业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专班建立了排污许可核发登记管理答疑群和技术交流群,设立2部固定电话及6部移动电话,技术人员24小时在线答疑解惑百余条,具体问题采用“一对一”的方式指导帮助申请单位,保障了工作信息和技术交流畅通。 对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需申请排污许可的企事业单位,开辟快速通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代替现场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