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解除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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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会商研判,伊春市扩散条件转好,AQI指数已回落至优良,预计未来空气质量不符合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的条件,根据《伊春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解除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
特此通告。
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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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7:05: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