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岭局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工作全面启动
带岭人民盼望已久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工作在带岭局全面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在国有国营的林区中,按一沟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结合森林经营区划,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由全局职工实行林地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交给职工,签定承包期为50年的林木资产流转合同、林地承包经营意向协议及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人可以依法转让、继承、抵押贷款、参加保险,使林业职工真正成为大山的主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突破,也是中国国有林权上的一次突破。
带岭林业局在接到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伊政(2007)83号文件《黑龙江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扩大面积实施方案》后,由局资源科牵头,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及《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并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伊春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材料汇编及有关文件精神,读懂吃透有关精神,制定出符合带岭林业局实际的《林权制度工作方案》及《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确保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出现损害群众与国家利益的矛盾情况。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将按以下程序和主要环节进行:查清资源底数、区划调查、编制经营方案、公开信息、提出申请、签署意向协议、资产评估、竞价招标和协议商定、核查审批、公示、签订合同、确权发证、建档备案。并结合带岭林业局实际情况,将秀水、永翠两个林场拟计划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工作,试点面积为1万公顷。
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前,带岭局资源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林区广大职工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及现实发展意义,使他们准确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承包者的权利和义务,使林区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关系林区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的一件大事,是提高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力、加快森林资源培育进程的战略举措,是林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