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8月7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信访事项(第十九批)交办函》(〔2016〕127号),受理编号756号交办内容为“伊春区水文局揽道房西侧500平方米林木被砍伐改为养殖场,并经营露天烧烤、宰杀牲畜,屠宰废水和垃圾在雨季被冲入下游500米处自来水公司一水源取水处,严重威胁市区饮水安全”的问题,要求立即查办。有关部门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伊春市伊春区朝阳社区居民孙辉住宅及周边。经查该居民在临近河边处建有7处零星烧烤点,其居住房屋于2000年购买,房屋面积75平方米。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联合调查,并经调查组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6年8月7日,对举报人反映的“伊春区水文局缆道房西侧500平方米林木被砍伐改为养殖场”的问题,经调查组现场核实调查,没有发现树木被砍伐等迹象;对举报人反映的“经营露天烧烤”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零星露天烧烤问题,调查组要求由伊春区农业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予以彻底拆除;对举报人反映的“宰杀牲畜、屠宰废水和垃圾在雨季被冲入下游500米处自来水公司一水源取水处,严重威胁市区饮水安全”的问题,经调查组调查了解,伊春区居民孙辉仅养殖了20只鹅、30只鸡,没有达到千只养殖规模,属于合理养殖,同时,经现场勘查,没有发现私屠滥宰的痕迹,也未发现屠宰废水、垃圾等排入河中,经测量,该居民居住点距水源地2500米。另外,联合检查组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居民居住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三、下一步计划
伊春区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辖区的环境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该居民的违法建筑住房,由伊春市城管执法局和伊春区政府另行处理。该拆违工作现已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