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伊春市现有大中医院7所,小型医院30所,全市各级医院病床总数为5000张,日产医疗废物2.88吨,尚没有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为改善这种状况,由伊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投资建设的伊春市医疗废物处置工程,采用先进的高温蒸汽法,在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内,建设一座日处理3吨规模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集中处理伊春区域内的医疗废物。
伊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1项目名称
伊春市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1.2建设性质
新建
1.3建设地点
厂址位于在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内,新建一座日处理3吨规模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评价区内无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1.4建设内容
生产工程:蒸汽灭菌车间、贮存车间及生产辅助设施。
公用工程:锅炉房、给水系统、清水池及事故应急池等。
2、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名 称 | 伊春市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联系地址 | 伊春市政府 | 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
联系电话 | 0458-3608731 | 0451-86283865 |
联系人 | 曲 伟 | 王 博 |
电子邮箱 | Ycgfgw3608731@163.com | n197****72007@126.com |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通过资料调研、环境现状监测、模式计算及统计分析等方法,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充分论证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的可行性。所编制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
3.1评价内容
(1)对本次新建项目进行工程污染分析研究,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变化情况。
(2)对项目拟选厂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清洁生产工艺状况进行评述,提出工程投产后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满足地方总量控制要求,预测工程投产后所排污染物总量及评价区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范围及程度。
(4)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求工程拟选厂址所在地区及相关各阶层人士地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建设进行决策并为环境管理提出依据。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及公众参与等到结果,综合分析评价本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3.2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及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本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防治措施、工程清洁生产和厂址合理性分析为重点,兼顾声环境和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环评工作内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请在10日内与工程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点,联系方式见上文。
建设单位:伊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