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工商局牵头履职整治违法广告成果显著
一、建立联席制度,加强制度保障
为了形成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局、省局的部署,向市政府请示建立协调共治的“伊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11月,建立联系制度,并成立了由市政府主导,市工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办、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局八个成员单位协同共治的“伊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席会议”小组。各成员单位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切实从加快完善广告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广告审查管理、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探索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五个方面强化联合惩戒和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二、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职责任务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广告监管工作,坚持把广告监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组织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年初,市工商局牵头,组织8家成员单位主管广告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伊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同时新增“人民银行、金融办、执法局”3单位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特邀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参加会议,明确了2018年工作要点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在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纪检部门适时介入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推进保障领导机制,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和取得成效夯实了基础。
三、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为了巩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成果,结合我市工作任务,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办、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食药局、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9部门联合转发了《黑龙江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11人联合督查组,于10月22日至26日开展联合抽查检查。主要检查了伊春区、铁力市、嘉荫县、南岔区、新青区、友好区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媒体单位、广告公司、辖区内的互联网网站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通过联合检查发现,被检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部署及时到位,广告监测及案件线索处理及时,个别单位监测制度、登记制度、巡查回访有待完善;媒体单位各项制度有待完善,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广告三级审查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联合督查组要求限期整改。
工商部门履行牵头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行业监管,认真履行职责,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