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星分局开展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食用油经营的质量监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2018年9月6日,伊春市食药监局红星分局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开展对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食用油生产经营的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白酒、食用油全链条监管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红星分局监管人员从白酒生产原辅料采购储存、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出厂检验、销售记录、标签标注等等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进行检查。督促散装白酒经营单位严格实行“五专一标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账管理、专库(区)存放,并设立明显标示,规范管理。不得购进包装上没有标签或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散装白酒用于经营。
散装食用油则以粮店作为检查重点,以采购、贮存、使用散装大桶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排查要点,一是查清散装食用油来源,检查散装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散装食用油和生产不合格食用油的行为。严查购进来历不明、无进货票无合格证的食用油,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用油、回收火锅油、煎炸油等废弃油脂加工制作食品。二是对食用油的标签标示进行检查,要求被检查单位不得购进或使用生产日期不明、无厂名厂址、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食用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食用油市场经营使用秩序,促进辖区食用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红星分局将继续对其他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散装食用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减少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及散装食用油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