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措并举推动新农合工作取得实效
2012年,纳雍县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加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督查力度,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补偿程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多措并举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受益率。对2012年新农合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一级医疗机构调整为85%,二级医疗机构调整为75%,三级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调整为65%,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调整为55%。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均较2011年提高了5-10个百分点。同时,增加了参合住院费用再次补偿金额。对参合住院患者在个人常规补偿后自付费用在5000元-2万元的进行再次补偿,补偿比例为50%,2万元以上的再次补偿比例为60%;提高了住院补偿封顶线,参合住院患者常规补偿封顶线从4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次补偿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全县参合住院患者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从原7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对特殊患者提高了住院补偿比例。2012年县民政部门代缴参合金的农村贫困人口、优抚对象等特殊参合患者因病住院,不设起付线,住院补偿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提高10%比例进行补偿;县计生部门确认的计生优扶对象和百岁老人按100%比例进行补偿。
二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和跨区直补。按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要求,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需求为原则,2012年,对县内和向我县申请的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2012年共认定乡级以上住院补偿定点医疗机构98家,认定村级定点医疗机构353个。同时对2011年确认的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参合患者住院补偿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为缩小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差距,方便城乡居民异地就医补偿,2012年水城矿业集团总医院签定了城乡居民医保跨区直补服务协议,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跨区直补工作。贵医附院、省医等省内三甲医院与我县开展了参合儿童先天性疾病住院现场直补工作。跨区直补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但方便了参合患者就医和补偿,同时将为全面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和参合群众就医“一卡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开展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门诊补偿。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新农合资金使用率的指导意见》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纳雍县2012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门诊费用补偿方案》。按照方案规定,将27种慢性病和大病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按80%比例进行报销;由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代缴的特殊参合对象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按90%比例报销。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门诊补偿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新农合统筹基金使用率,减轻参合患者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工作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是强化监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约谈告诫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行告知,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医疗机构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培训,提出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时限。对经约谈后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以及在今后的监管和新农合审核过程中仍出现相同问题的机构,除暂停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外,将按新农合管理规定进行严厉处罚,直到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和司法机构依法依规查处。截止目前,已对审核和督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告诫。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县共审核支付城乡居民参合患者补偿689558人次,累计支付补偿金额19823.07万元,其中住院补偿80527人次,支付补偿金额17607.01 万元;门诊补偿609031人次,累计补偿金额2216.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