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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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2012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1周年,水利部把今年3月份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月。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伊春市委宣传部、伊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伊春市政府法制办、伊春市水务局联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截至3月29日16时,举办方总共收到答题卡137份,分别来自我市各区局机关、团体及个人,也有远自天津的参与者。3月30日上午在伊春市水务局门前举行了抽奖仪式,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市政府法制办以及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出席了抽奖仪式,并现场亲自抽取产生了本次有奖竞答活动一、二、三等奖。据悉,在此次宣传月活动中,共发表宣传文章3篇,印发宣传单5000份,条幅10条,印制宣传纸杯30000个,出动宣传车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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