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采取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2011年,市农委法制工作的将采取措施,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伊春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在实施方案》,把执法职责落实到人,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纳入争先创优考核目标,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加强了层级监督。
二是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按照各项行政执法权运行制度、流程图、自由裁量权标准。采取对一般程序案件从立案核准、处罚意见审核、结案审查的全程监督,对简易程序案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定期随机抽查,对规范相文件制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报备案制度,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工作。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14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实施《伊春市农委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伊春市农委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等六项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度。采取文件公开、网络公开、新闻媒体、编发《伊春农业》、《伊春新农村建设简报》、固定公示板、宣传牌、科普大集等多种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公开重大决策制度和重要决策事项、惠农政策、执法监督工作、农业生产技术、植物病虫害监控预报等不断延伸公开领域。以行风热线、在线访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法律政策宣传大集、12316三农服务热线、农业科技示范户等为载体改进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