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警伊春森林支队、伊春航空护林站: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上坟、扫墓、祭祀和野外踏青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节战役,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森防责任。各县(市)区局必须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个战役来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包点包片领导要深入责任区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清明期间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到每块墓地,每个坟头。
二、加大宣传,开展文明祭祀。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文明扫墓、种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
三、强化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林区、入山道口、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增岗设卡,实行实名登记入山,对林区墓地和分散坟头要实行全面监管,严看严守,坚决防止带火种入山。严禁上坟烧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于不听劝阻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准备。清明节期间,各地要加强火情望和巡护力度,航空护林站要加大飞机巡护密度,确保有火及时发现。武警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队和林场所快速扑火小分队要严阵以待,充分做好应急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对坟区、墓地等重点部位,要抽调兵力,重点布防,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就近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导致小火酿成大灾的,要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局防火办要在4月2-5日期间,每天将行动情况上报市森林防火信息网,4月7日前将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上报市森防指办。
伊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