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综述
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全市上下积极推进,情况综述如下: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精神,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伊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伊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同时,做好有关改革准备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借鉴公务员招考做法和经验,为林校、市委党校、林都宾馆、市一中、市森林消防支队直属大队等事业单位招聘124人。二是对教育和医疗资源整合开展调研,提出整合意见。三是制定了《伊春森工林区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伊春森工林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实施方案》,完成12462名教师套改后的工资(离退休费)审核工作,指导各林业局完成林业教研室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四是按照***《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2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全市17个区局启动了森林公安及检法机关人员过度公务员工作。目前,对符合考核过渡条件的人员给以过渡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三)财政体制改革。一是上下努力,解决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监控不到位问题。二是12月中旬全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启动。三是对制约财税各项改革进行的软件进行了完善。四是把未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四)投融资体制改革。从编制企业债券项目入手,经过积极争取,我市的企业债券成功发行,发行额度12亿人民币,有效解决了全市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问题。同时,制定了《伊春市企业债券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强化管理。
二、经济领域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
(五)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一是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完成试点总体评价。二是《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承包经营证书》正在逐步发放。三是对06年以来造林保存率低的地块及时进行补植,对可造和应造地块完成全部造林;今年全市试点又完成造林面积1074公顷,造林职工296户;年内已发展林下经济618户。四是发放小额贷款79户,226万元。五是安排落实承包经营林地林木采伐示范伐区。六是完成22万公顷外业调查区划任务。同时,组织评估机构对扩大改革面积森林资产进行评估。扩大面积的前期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
(六)国企改革。一是晨明水泥厂破产财产已于12月14日由西钢集团浩水公司收购并接管,并已完成资产交接。年末前完成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带岭造纸厂的破产财产和破产费用由带岭局接收和承担,实现了无振荡破产。目前仍在积极寻找合适的投资者,努力实现破产财产变现。二是浩水公司去年底被西钢成功收购后,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同时,由西钢集团以浩水公司为龙头,并购重组和整合了破产企业晨明水泥厂和苔青水泥厂等我市其他水泥企业,促进我市建材行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龙乡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5%国有股权退出,完全变为民有民营;伊春啤酒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被华润雪花啤酒收购,目前已经完成技术改造,揭牌运行;光明集团吉特普制药公司出售给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完成转制。
(七)农村综合改革。一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二是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实现了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三是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合理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四是继续做好清理化解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准备工作。五是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政策作用,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六是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实行一折通。
(八)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一是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中小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等。四是55家外地投资者对我市有规模的民营企业进行参股、技术入股、控股。五是共派出三批我市重点骨干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去上海、广州、温州学习考察,同时,选择了3户中小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六是对10户特色产业的重点企业和35户重点帮扶的中小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七是搭建融资平台。组织银企对接会、项目推介会、金融产品一条街等活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发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贷款担保。
(九)商务改革。截止11月末,全市共引进国内投资项目91项,实际引进到位资金31.5亿元,同比增长13%。;新批外商投资项目3个,合同利用外资707万美元;市外贸进出口实现19218万美元,其中出口完成12076万美元,同比增长28.6%。进口完成7141万美元,同比下降27.6%;嘉荫口岸实现过货2.4万吨。口岸进出口贸易额1086万美元,同比下降47%。口岸过境人数达到15682人次,首次突破1万人次大关。在俄采伐木材33.9万立方米,加工木材25.3万立方米,进口木材7.2万立方米;在俄开发耕地9286公顷;对俄输出劳务2558人。
三、社会发展领域体制改革步伐加快
(十)医改。一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成年度目标的102%;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了95.9%,参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共为参合农民就医进行了资金补偿2129.9万元;全面落实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每年80元的补助政策。二是确立了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嘉荫县7个乡镇卫生院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三是全市共争取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卫生项目47个,竣工43项。初步建成了满足居民卫生保健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四是制定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计划,并完成了阶段性培训。五是改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全市乡镇卫生院事业经费和人员工资已经纳入县级财政预算,60%予以保障。县财政落实了村卫生所和医护人员的1200元防保补贴费用。六是全面落实五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七是完成医改调研及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障。一是全年预计实现就业再就业4.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4%;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领证人员再就业3.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6%;城镇登记失业率4.3%,低于省控指标0.3个百分点。二是在全力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的同时,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42439名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统筹范围;积极争取将铁力市、嘉荫县、伊春区、西林区、部分市直单位知青纳入养老保险;解决了晨明水泥厂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等问题;解决了光明集团、伊春原裕腾集团、晨明水泥厂等失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实施《伊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4.3人,其中居民参保27.4人,城镇职工参保26.8万人。基金征缴11096万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征缴9588万元,城镇居民征缴15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