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工撑起保护伞
近年来,市总工会女职工组织坚持探索创新,开展了有声有色、亮点纷呈的工作,使女职工工作呈现出生气盎然的崭新格局。同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为林场所大龄青年牵红线、搭鹊桥。从2007年活动开展以来,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努力和热心帮助下,全市累计有312对大龄青年携手踏上了婚礼的红地毯。
以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重点,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按照市总工会制定的总体目标,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进行分解。积极整合资源,把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与工会组织建设、签订集体合同等工作结合起来抓。把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从而有力地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地发展。工作中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经济效益和女职工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率先推广,在取得经验后逐步向非公有制小企业和乡镇、街道企业发展,不断扩大签订范围,把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重点从国有、集体企业为主,逐步向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发展,向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等多样化方向发展,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提高集体合同的建制率,扩大覆盖面。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努力下,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工作中各级基层工会认真研究落实,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政部门和工会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聚集各方资源,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女职工维权工作的新格局。
截止到2009年末,全市21个县、(市)、区(局)工会都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其中,单独签订的409份,占已签订数的54.1%,以***形式签订的345份,占已签订数的45.9%。签订率达100%。覆盖企业754家,覆盖女职工24689人。通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本报记者 田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