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伊春市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较高
日前,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反馈黑龙江省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评分结果的函》(黑调字[2008]19号),在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开展的“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的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我市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评价较高,总满意率达到88.83%。
该调查在全省13个地市同时开展。调查内容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以及环保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的18个问题,进行综合测评。调查评分结果显示,我市民众对垃圾处理方面和环保宣传教育方面满意率相对较高,分别为91.39%和90.76%。
调查显示,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4个分项指标中,市民对空气质量满意率达91.04%,对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的工作满意率为89.80%;在控制噪声污染方面的4项指标评价中,控制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效果满意率为89.48%和88.67%。调查显示,公众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满意率均较高,分别达到90.99%和91.91%,公众对处理水污染的满意率达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