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地税局设立局长奖励资金奖励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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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为加强地税管理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地税事业发展,日前,伊春市地税局制定出台了《伊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计财科设立专户,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奖励全市地税系统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局长奖励设集体奖和个人奖两个奖励层次,每个层次设四个奖励等级。奖励资金每年年末使用一次,由局长奖励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奖励条件在全系统范围内收集候选素材,召开会议进行鉴定评比,确定最终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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