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吸烟酿大祸铁窗忏悔警示人
本报讯(记者 张强 席仲南)4月30日,引发乌伊岭局4·18林海林场森林草塘火灾犯罪嫌疑人已由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正式提请逮捕。30日当天,记者在看守所看到了犯罪嫌疑人孙振彬、张天亮,并对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
据孙振彬、张天亮二人交代,4月18日8时,孙、张二人先后到乌伊岭局移山林场746林班、林海林场825林班割刺五加枝条,二人在山上停留了4个小时。在此期间,孙、张二人共吸了11支香烟,并在未采取任何防范、处理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将烟头丢弃在林地内,致使烟头点燃了干草酿成了4·18森林火灾。
因为一时的麻痹,一根烟头,酿成大祸,导致了一场严重的森林大火。面对记者的采访,他们痛心疾首、痛哭流涕,后悔不已,深表忏悔。他们说,因为自己的一点私利和对森林防火法规的无视,竟然造成了一场无法挽救的山火,给国家带来了损失,给社会造成了危害,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幸,每当想起这事,心就像刀绞地一样痛。
“你们知不知道上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记者问。“从小在林区长大,这点起码的常识我们是知道的。”“那你们为什么还在山上吸烟?”“侥幸心理呗,总认为在山上吸烟时小心一点不会有什么事的。结果就是这种侥幸的心理害了自己。”“面对教训你们有什么感想吗?”“我们从小生在林区,是大森林养育了我们,而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却给森林带来了灾难,我们罪有应得。我们想对所有的林区人们说,要时刻想着防火,千万不能有一丝大意,不要走我们这条路,成为森林的罪人。”
孙振彬、张天亮对记者说,火灾后的这些个日日夜夜里,是他们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心里很痛苦、也很压抑,每天都以泪洗面,懊悔万分,现在法院怎么判,他们都伏法认罪。“因为毕竟是一片好好的森林毁在了自己的手上,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说到这里,二人都流泪了,言谈中他们都表示出了对家人和亲属的愧疚:“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给家庭带来了不幸,给亲人带来了痛苦,希望所有的亲人和朋友牢记我们的教训,把防火时刻牢记心间。”孙振彬、张天亮还在狱中写了忏悔书。
一场大火,毁了一片我们赖以生存的森林,也毁掉了两个家庭。如果当时的管护人员按规定把二人拒之山外、如果二人上山不带火不吸烟、能按防火法规时刻警醒自己,那么悲剧就可能不会上演。希望所有的林区人和踏上林区土地的人们,都能以此为戒,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