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保定市2018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于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0日进行。 此次调查旨在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观满意程度,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据悉,“公众满意程度”是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制定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中的一项主观指标。本次调查由市统计局参照省统计局《2018年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抽样调查获得数据。 调查综合反映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各方面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评价,重点调查居民对本地区自然环境、市政环境、卫生环境的满意程度,对本地区污染和治理情况等其他环境问题的评价,同时调查居民对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态度和实践情况等。调查对象为全市22个县(市、区)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以微信调查方式进行。 调查以全市2018年底常住人口数为总体,通过随机抽样调查方法,测算出全市样本量为8690个。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包括受访对象年龄、居住地、居住年限、性别等;二是主体问卷部分,包括受访对象对当地生态环境的评价12个问题;三是绿色生活方式、垃圾分类、绿色食品和政府改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的调查。 保定晚报微信公众平台于12月30日12时发布此次调查的详细信息及调查问卷,市民可通过保定晚报微信参与填写调查问卷。温馨提示:问卷中有4个(含4个)以上不了解的为废卷,请广大市民认真填写,感谢您为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