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投入300多亿180多个项目改善生态环境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大班额大校额逐步解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两部条例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保定日报记者 杨虎 6月11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问:《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如何贯彻实施? 答:《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在2019年7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一部符合保定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是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的法律保障,对于支持保障雄安新区的生态建设、推动保定上游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为推动《条例》实施,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广泛宣传、入心入脑。要在各级各部门、农村、企业界等各个层面进行宣传,多种形式,使之家喻户晓。二是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第一是治理污水,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我们正在实施碧水保卫战三年计划,保定三年要投入300多个亿,落实180多个项目,以工程为支撑,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今年投资59多个亿,落实67个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到6月底要实现基本开工,年底完成。这些项目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建、城市雨污分流,还有傍河村的污水治理、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都在强力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三是依法行政,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地方化,更接地气,更具有操作性。为此,在执法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监管。特别是对污水处理厂执法监管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严守生态红线,确保打赢蓝天、碧水、土壤攻坚战,实现区域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问:《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的城市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置规模和占地面积标准,与过去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的城市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置规模和占地面积标准与过去相比有较大提高,将来认真执行落实后,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大班额、大校额的现象将逐步解决,城市教育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将有较大提高。《条例》酝酿起草阶段是在2017年底,当时全市有幼儿园幼儿119602人,占地面积1798035.59平方米,生均15.03平方米;有小学生231803人,总占地面积4030071.41平方米,生均17.38平方米,由于是城镇乡村平均计算的,城市学校的情况还要低不少。这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每千人按45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套建设相应规模幼儿园,每4000人至8000人设置不少于一所6班至12班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7平方米;每千人按90名小学生计算配套建设相应规模小学。每1.2万人至2.4万人设置不少于一所24班至48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这个新标准比2017年底的全市城乡平均水平高两平米左右。 问: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成后如何移交? 答:《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和施工现场公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条件、开工及竣工期限、移交等内容。第三十五条规定,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发建设单位与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委托配套建设合同的,按照配套建设合同履行移交手续。没有委托配套建设合同的,居民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结后九十日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将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和报建材料、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证件原始件移交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教育机构,并协助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接收单位应当对移交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公建设施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查验,符合要求的,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放弃接收;未达到交付使用标准的,待整改达标后,再办理移交手续。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教育机构管理使用并签订相应合同。为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正在与有关部门一起起草制定《保定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移交管理办法》。 问:达不到配套建设标准的,开发建设单位如何缴纳相应配套建设资金? 答:《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项目,因规划布局限制等不能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或者达不到配套建设相应标准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分别缴纳相应配套建设资金。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建设资金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用于统筹安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或者用于附近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扩建校舍和场地。配套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为落实这两条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出台《保定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保定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资金缴纳流程》。 问:违反《保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移交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如何处理? 答:《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时移交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相关资料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限期移交决定;逾期不移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移交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