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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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桦甸市自然资源局以***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法制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桦甸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7月19日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律法规。
会议上领导讲解生态保护红线、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等环境保护法和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并强调大家一定要正确理解法律的基本规定,充分认识保护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增强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还要联系实际学习法律,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通过这次学习会议,使得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保护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为保证法律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创造条件。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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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6:30: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