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活动
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1”吉林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统一部署和安排,6月28日以来,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在松花江临江门广场、江湾大桥广场和长白岛湿地公园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也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旨在通过宣传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涉渔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郝建军重点宣讲了吉林地区存在的国家重点保护Ⅰ、Ⅱ级水生野生动物和吉林省重点保护鱼类的图片、主要形态特征和生态习性;《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中存在于松花江流域的约40种动植物图片、学名和地方名;“松花江吉林段七鳃鳗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松花湖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相关知识。同时,还介绍了鱼类营养、水产品质量鉴别和科学食用水产品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张秀菊重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认真解读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等规定和入罪判刑的标准,并通过实际案例以案释法,对非法从事渔业行为的危害进行了说明。
此次科普及普法行动参加的市民群众约有500余人,树立展板2块,发放宣传单1500多份,执法人员对市民群众提出的有关水生野生动物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到场市民群众纷纷表示,此次科普及普法活动收益良多,教益颇深,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还会向身边人做好相关宣传,共同保护好松花江母亲河。
下一步,我们将按计划深入松花江沿江公园社区和松花湖沿湖重点渔业村屯,继续开展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系列科普和普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科学认识,引导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支持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为吉林市渔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