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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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2017年4月10日保定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所作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强化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保定复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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