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保定日报评论员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的初次立法,是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是保定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对于推动我市依法治市进程、建立健全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是加快保定发展的客观需要。环境建设事关人民生活品质和城市长远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种优势和潜力集中释放,保定发展处在极为关键、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正在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使命光荣,责任艰巨,实现保定的崛起和复兴,让美好的梦想早日成真,离不开打造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首次出台的两个《条例》,适时回应了协同发展对我市立法工作提出的更高标准和要求,立足保定实际,贴近民生关切,瞄准关系我市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问题进行立法,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必将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打造优美城市环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坚定决心。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提出了“七个大见成效”,其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和“做大中心城市、加强城乡统筹”是两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受到我市高度重视,被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紧紧盯住散煤和扬尘两大突出短板,全面实施大气污染各项防治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我市以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扎实开展城市管理“6S”行动,先后组织多个专项治理,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两个《条例》的正式出台,将优化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有效解决了以往因执法依据不足而借法执法等问题,使相关工作有了符合地方特点的法律法规,我们的人居环境必将因法制的日趋健全而变得更加美好。 我市首批立法任务的圆满完成,凝聚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人员的辛勤劳动,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智慧。全市上下务必认真学好、用好《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努力做到人人皆知,全民行动,切实推动这两部《条例》落到实处,发挥功效。我们相信,法制的力量会助力我们扮靓城市容颜,留住白云蓝天,人民群众一定会更加切实地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