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推进会议
9月21日,磐石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推进会议。磐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邢红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波主持会议。磐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磐石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负责同志通报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情况。
就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邢红梅强调,一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坚持“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分类明确公示范围、载体及内容,确保执法主体明确、权责明晰、程序透明。要完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明确审核机构、健全审核流程,确保执法部门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
二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定期向制定主体、起草部门(机构)和相关部门(机构)通报合法性审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进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和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作用。
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周波强调,一要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坚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入手,查找差距不足,深化行政执法行为。二要检视不足,落实整改,查找依法行政短板,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三要强化担当,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