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到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判适用情况
近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富国率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调研组到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观摩认罪认罚案件庭审。
昌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六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公诉案件,共计用时仅30分钟,个案平均用时5分钟,开庭到当庭审判平均用时7天。庭审中,法官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情节,慎重细致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包括被告人是否了解量刑建议的刑期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是否有律师在场等问题。
六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及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集中审理6起案件,法庭当庭审判,被告人认罪服判,此次庭审彰显认罪认罚案件简案快审的优势,切实符合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
庭审结束后,省人大调研组对昌邑法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昌邑法院表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图为省人大调研组到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判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