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卫生健康局四个全面履行主力军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蛟河市卫生健康局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力军”职责,全系统总动员,构建周密的防控体系,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坚决守住人民健康第一道防线。
一是全面做好发热病人诊疗工作。将蛟河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新冠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设置规范》要求,全面启动预检分诊,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隔离观察室,落实各项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第一关口作用。
二是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卡口体温监测工作。累计派出1155名医务人员和483台次救护车辆,在全市12个卡口配合交通部门对进入我市的车辆、人员进行监测。截至目前,累计检测车辆26333台次,排查51737人。同时,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体温检测点238个,累计检测18130人次。
三是全面做好密切接触者和发热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接到相关部门关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的协查函及定点医疗机构报告的发热留观病例后,第一时间组织疾控和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于某些不全的信息,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查询,于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在调查后2小时内完成流调报告的上报工作。
四是全面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为杜绝在公共场所次生第二代病例,成立了消毒消杀大队,抽调基层医疗机构11人,配备2台车辆,对全市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消毒消杀。共出动人员619人次、车辆119台次,消杀95家单位,技术指导95家单位,督导检查46家单位,消杀面积52万平方米。
五是全面做好防疫物资管理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物资发放制度》,明确物资发放的流程、原则;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使用和财务管理的通知》,从疫情防控期间津贴补贴发放、防控物资管理等方面重申了工作纪律;指派专人负责物资入库、出库及统计,并将每日发放清单报派驻纪检组备案。按照省政府要求,严格把控N95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发放,确保一线医务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