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三举措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顶格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青岛落地
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21〕26号),建立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高质量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项工作。
二、编制公布清单,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办事
对各单位报送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市司法局严格把好“规范关”“风险关”“核查关”,强化汇总审核和风险论证,围绕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以推行为原则不推行为例外,让企业和群众在办事中更加舒服方便。经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多轮征求各方意见后,6月30日完成清单编制和审核工作,并以市政府名义公布。《清单》共涉及21个部门345项证明事项,基本涵盖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其中线上核查326项,线上核查率达到94.49%。
三、完善配套制度,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顺利落地实施
第一时间转发《山东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推动全市执法部门编制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文书范本,鼓励各执法部门积极探索行政协助、事中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的创新措施。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承诺人的信用管理,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告知承诺信息管理、共享、应用机制,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行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同时,督促重点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宣传推广,广泛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行宣传解读,提升政策的社会影响力。